验证:定义、意义和完成方式。
作者:John M. Butler,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
验证涉及执行实验室检测,旨在确认特定仪器、软件程序或测量技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这些验证实验通常检查精度、准确度和灵敏度,所有这些因素均影响测量值的 3 R:可靠性、重现性和耐用性。1
如果没有验证研究,实验室无法信任新的基因检测、仪器或软件程序产生的结果。这些研究有助于确定使用某一方法进行测量的范围和相关性。例如,当一个或仅少数细胞用于案件样本中扩增可能发现的降解 DNA 模板时,是否可预期得到可重现的结果?用于测量灵敏度的经充分表征的 DNA 样本连续稀释液有助于回答以下问题:使用新的检测需要何种起始量 DNA 水平才能生成完整的 DNA 谱图分析。验证研究还将确认新仪器与原有仪器相比在结果的灵敏度或精度方面是否具有同等或更好的性能。由于在法庭上需要对被告是否有罪进行辩论,十分需要可靠的分析数据,因此法院通常会仔细检查支持 DNA 分型测量的验证信息,以评估是否可采纳法医实验室提交的证据。因此,验证可为法院建立了的信心,同时也有助于实验室内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活动。
尽管目前在法医 DNA 实验室中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或使用的标准化验证策略 2,但在法医实验室中"在线"引入程序(检测、仪器或软件)通常包括以下步骤:(a) 安装仪器或软件并购买检测试剂,(b) 了解技术以及如何正确执行技术,(c) 验证分析方法以定义其范围和可靠性,(d) 根据验证研究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及判读指南,(e) 对其他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 (f) 每名经过培训的分析员通过资格测试,以在法医案件工作中初次使用该技术。在将程序成功应用于法医案件后,定期进行能力测验,以证明合格分析员随时间推移仍可成功应用该技术。
多年来,法医 DNA 领域对于验证一直存在许多误解——在近期的一篇文章探讨了其中许多误解 3。一种普遍的看法是,验证可能(或应该)需要数月才能完成。遗憾的是,法医实验室经常在没有详细安排或没有明确理解预定目标的情况下开始进行验证过程。在没有验证性计划下,这些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变得劳累、痛苦、漫无目的,浪费宝贵的时间,付出不必要的劳动和试剂成本,在忧虑中逐渐偏离当初的目标。在某些情况下,对稽查员的恐惧(而非出于科学推理目的)支配着对大量数据的收集。因此,由于过度热衷于进行验证性实验,采用新技术来更快解决案件的情况可能被推迟。
有助于制定有效验证性计划的可用资源包括 FBI 的 DNA 咨询委员会质量保证标准第 8 节,4其中描述了法医 DNA 验证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SWGDAM 修订的验证指南 5 提供了更多详细信息,并建议谨慎的验证研究中应总计至少检查 50 份样本。此外,NIST STRBase 网站包括验证板块,其中包含有用的信息和验证研讨会信息的链接:http://www.cstl.nist.gov/biotech/strbase/validation.htm
参考文献:
1.Butler, J.M.(2005) 法医 DNA 分型:STR 标记物的生物学、技术和遗传学, 2nd edition, Chapter 16 "Laboratory Validation", pp. 389-412.
2.Butler, J.M., Tomsey, C.S., Kline, M.C.(2004) 法医 DNA 分型的验证流程能否标准化?第 15 届人类身份鉴定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可通过 http://www.promega.com/geneticidproc/ussymp15proc/oralpresentations/butler.pdf 获取
3.Butler, J.M.(2006) 揭穿法医 DNA 领域关于验证的一些都市传说.Profiles in DNA (Promega Corporation), 第9(2)卷,第3-6页;可通过 http://www.promega.com/profiles/902/ProfilesInDNA_902_03.pdf 在线获取
4.DNA 咨询委员会 (2000) 关于法医 DNA 检测实验室和已定罪罪犯 DNA 数据库实验室的质量保证标准.Forensic Sci.Comm.2(3);可通过 http://www.fbi.gov/hq/lab/fsc/backissu/july2000/codispre.htm 获取
5.DNA 分析方法科学工作组 (SWGDAM) (2004) 修订版校验指南.Forensic Sci.Comm.6(3);可通过 http://www.fbi.gov/hq/lab/fsc/backissu/july2004/standards/2004_03_standards02.htm 获取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John M. Butler Human Identity Project Leader, Biochemical Science Division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100 Bureau Drive, Mail Stop 8311 Gaithersburg, MD 20899-8311(301) 975-4049 john.butler@nist.gov
作者 John M. Butler 由国家司法研究所通过与 NIST 执法标准办公室签署的机构间协议 2003-IJ-R-029 进行资助。本文件中的观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一定代表美国司法部的官方立场或政策。文中提及了某些商业设备、仪器和材料,以便尽可能完整地说明实验程序。在任何情况下,此类提及均不意味着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的建议或认可,也不意味着提及的任何材料、仪器或设备一定非常适合此用途。